IDC台灣網頁的資訊引用說明
關於引用說明
為協助客戶盡量發揮IDC所提供的全球IT市場信息及諮詢服務的價值,並確保客戶所引用之IDC資訊均為正確、最新及最適當的資訊,IDC對如何正確引用IDC資訊作出以下說明。
在引用IDC資訊前,請仔細閱讀相關事項,以保護雙方的商業利益,並維護雙方的合作夥伴關係。
這裡所指的“IDC資訊”,包括IDC發佈的數據、圖表、分析及分析師意見等。
IDC資訊的管理原則- 作為一家國際中立專業市場研究機構,IDC倡導業界公平競爭,反對將IDC資訊作為打擊競爭對手的工具;
- IDC向客戶提供的市場數據和資料僅供客戶內部使用;如客戶需要向外界公佈IDC資訊,包括(不僅限於)印刷品、廣告、招貼、新聞發佈、公司簡報、年報、企業網站、對外演講等,須經IDC書面核准;
- IDC不承認任何未經IDC書面核准在外界公佈的IDC資訊的有效性,並對由此產生的混淆和歧義不承擔任何責任;
- 一旦發現客戶有不適當使用IDC資訊,IDC會採取行動,敦促客戶立即停止該種行為,並要求該客戶對已經發生的事件進行調查和妥善處理;
- 對因未經IDC書面授權向外界公佈的IDC資訊而引起的法律糾紛,IDC不會承擔任何責任,並保留通過法律手段保護IDC公司品牌及其它商業利益的權利。
客戶使用IDC資訊的權益- 客戶可以在企業內部使用IDC資訊,以指導市場營銷、戰略規劃、經營管理或其它企業職能;
- 引用或摘錄IDC資訊供內部使用,可指明資料源自IDC;
- 在公司內部文件/簡報中附錄IDC圖表(包括PowerPoint、簡報、表格或圖形),可指明資料源自IDC;
- 可允許貴企業多名員工使用IDC研究報告內容;
- 可允許客戶多名員工一起分享與討論IDC的相關研究內容;
- 可允許客戶在內部互聯網中公佈IDC的研究結果內容;
禁止行為 未經IDC事先書面核准,如果出現以下禁止行為,IDC將保留通過法律手段保護IDC公司品牌及其它商業利益的權利:- 將IDC研究成果以任何形式進行複製;
- 在公司外部引用或轉述IDC資訊,如廣告、新聞稿、印刷品、簡報、年報等;
- 向貴企業內部員工以外的人員傳播及散佈IDC資訊,包括經銷商、會員組織、合作夥伴、聘用單位、投資人或客戶等;
- 在企業網站或任何其它網站公佈IDC資訊;
- 向客戶的諮詢顧問或服務商提供無關於企業諮詢/策劃案的IDC資訊,或允許其將包含有IDC資訊的相關文件帶離客戶的辦公地點。
正確引用IDC資訊- 引用IDC公司名稱時,建議定位為:全球著名的IT及電信行業市場諮詢和顧問機構IDC公司。 IDC作為唯一的品牌名稱,不能以其它任何形式出現。
- 避免出現聯合申明性質的新聞稿,禁止在宣傳資料中使用IDC企業簡介,禁止在新聞稿的主標題或次標題中使用IDC名稱。
- IDC不鼓勵新聞稿或廣告中包含與競爭對手相比較的文字與訊息。對於這類文件,IDC有權拒絕批准發佈。
- 引用出自IDC的持續性研究或定期市場追蹤報告的內容,必須註明該研究報告的名稱及出版年/月。
- 所引用的內容務必正確、客觀、完整,必須是IDC最新發表/公佈的持續性研究或定期市場追蹤報告中的研究數據、分析或意見;所引用報告必須是系列報告的最近更新版本,且發佈日期在12個月以內。
- 當引用IDC某份研究報告的內容時,所引用的IDC分析師的評論內容必須完整,以避免斷章取義而改變語意。
- 分析師意見只可用於客戶的新聞稿,來源則只限於IDC最新發表/公佈的持續性研究。
- 務必正確引用分析師的正式職稱及全名。
- 所引用的內容應是分析師所擅長的領域,著重於市場及技術方面的觀察、意見與分析。
- 所引用的內容應避免宣傳某特定公司或某項特定產品。
引用IDC資訊的申請程序- 客戶務必提供引用IDC資訊的新聞稿或其它文件的原件的中文、英文雙語版本,以便IDC了解文章的上文下理,確保客戶引用的均為正確、最新及最適當的資訊;
- 在客戶發佈訊息前,必須獲得IDC台灣市場推廣部的書面核准;
- 客戶提交引用申請時必須告知IDC資訊使用的用途、範圍和時限。經核准的IDC資訊只適用於該次核准使用的範圍內,任何在其它環境中引用相同或相近的IDC資訊,仍須重新獲得IDC的書面核准;
- 客戶提交需核准的文件時,須註明所引用的IDC資訊的來源;
- IDC台灣市場部負責聯繫、協調客戶的引用申請。
注: IDC保留對《引用說明》的解釋權,和在必要時進行修改或補充的權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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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愛玲 / Mae Lee 市場經理 / Marketing Manager +65-6829-7769 maelee@idc.com許奕凡 / Sarah Hsu 行銷專員 / Marketing Executive +886-2-8780-6818 #212 shsu@idc.com | |